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

商標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(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公告修正施行)

序號

事 項 類 別

處理期間

1

商標註冊申請案

九個月

2

商標權期間延展註冊申請案

二個月

3

商標授權及再授權登記申請案

一個月

4

商標授權(再授權)消滅登記申請案

一個月

5

商標權移轉登記申請案

二個月

6

分割商標註冊申請案

二個月

7

分割商標權案

二個月

8

註冊事項變更案

一個月

9

註冊商標商品減縮案

二個月

10

商標質權設定登記申請案

一個月

11

商標質權消滅登記申請案

一個月

12

商標註冊證補發或換發申請案

一個月

13

各種證明書申請案

一個月

14

廢止商標權申請案

六個月

15

商標異議案

五個月

16

商標評定案

六個月

備註:處理時限自收文日起算,但通知補正、申復、答辯期間或因其他正當事由緩辦之期間不計算在內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